问题 | 疫情期间租房子可以免租金吗 |
释义 | 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临街经营商铺,被政府要求不得开门营业,租户可以据此主张减免租金。 第二,如果疫情期间能够使用房屋的,但因为疫情造成收益受损较大的,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减少租金。 第三,如果因为疫情防控要求遭到隔离,但租户依然住在里面,则减免租金的主张一般不能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按照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来计算。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租金计算所涉及的基本要素包括:租息率、租赁本金、租赁期数和租房租金计算方式等。原则上,合同约定的租房租金支付日应以租房租金到账日为准。 出租房屋要注意事项 1、出租房屋要注意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房东本人、房产证、身份证,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要有购房合同,转租的要有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2、出租房屋要注意定金支付注意事项:承租方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租房合同里。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条。 3、出租房屋要注意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承租方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4、出租房屋要注意收据押金条的保管:承租方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 5、出租房屋要注意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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