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疫情期间房租减免吗 |
释义 | 北京疫情期间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补助标准不得超过企业减免租金的20%。 一、疫情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影响 影响的大小需要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来处理,受疫情影响,承租人可依据“不可抗力”的有关合同规定请求减免部分租金;而对于承租人或出租人认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损失过大,请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支付对方违约金的方式终止租赁合同的履行。 二、为什么每年社保7月调整 每年7月起,社保都会经历一年一次的调基,加上今年因为疫情颁布的社保减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影响中小微企业免征三项社保费; 2、影响多地调基实行标准逐渐出炉。 7月是大部分城市调整的月份,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都在不断上涨,今年受到疫情影响,部分城市都将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维持在19年的水平。 三、遇到商品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出现商品房租赁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首先,引起商品房租赁合同纠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在租金上,双方产生了矛盾,包括承租人迟延交付租金或不交的,以及房东恶意抬高租金等;2、可能会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承租人不按规定使用租赁物,给房东造成损失或者房东损坏了承租人的财产等问题;3、在租赁合同是否备案,以及房东在租赁期间买卖房屋等情形也会引发纠纷。就此,可以采取双方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来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一)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二)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对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三)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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