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经营要注意什么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合同伙投资撤资及职责的相关规定 1、出资细节,约定每个人出资多少,如何分红。 2、议事规则,约定重大问题如何进行讨论。 3、职责细节,约定每个人负责的内容,如果执行。 4、退出机制,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出,退出的时候如何计算资本。 (二)意见分歧解决方式 1、经营方向错误后的调整方案,可以约定是改变经营方向还是改变执行策略。 2、观点分歧的解决方案,可以约定是直接投票解决,还是先找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后再解决。 (三) 经营项目计划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 1、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哪些项目。 2、经营项目该如何分阶段推进。 3、经营项目收益该如何分配,失败该如何承担责任。 4、什么情况下该终止某经营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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