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各类烟草的税率分别为: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商业批发:税率11%,另收0.005元/支,于批发环节征收。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二、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