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深圳 的 社保 分三个档次,养老,工商,失业,生育缴纳比例不变,主要是 医疗保险 来划分,分为基本医疗一档、基本医疗二档和基本医疗三档;其缴费、待遇和适应人群有所不同。 社会保险 是一种为 丧失劳动能力 、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19%;综合医疗保险:按缴费基数×9%;财政补贴标准:10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5%;失业保险: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 乘以0.4%(缴4205乘以0.4%=16.82); 住房公积金 :无; 个体工商户、待业者、已 退休 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不在缴纳范围内,缴费比例若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比例执行。 所报缴费基数应以实际收入为准,但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4205元乘以60%),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4205元乘以3)。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