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日期写错了,还有效吗 |
释义 | 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拟定的,即使合同签订日期错误在劳动合同期内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在得到双方一致认可的情况下,并且不违反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受到法律支持保护的。 一、劳动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盖章的。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但在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的情况下也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晚于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日期和入职日期是否要一致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入职日期和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可以不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致协商达成的协议,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可以监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履行承诺,尽应尽的责任,一旦任何一方违约,按照相关约定,违约方向另一方进行赔偿。 三、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怎样赔偿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赔偿为: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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