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 |
释义 | 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认定方式为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共同居住强调的是共同居住或生活在一起而不是双方有共同的住所。诉讼离婚时,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并且经过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一、婚姻中过错方行为有哪些 婚姻中过错方行为如下: 1、重婚,一方有配偶并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以及知道他人有配偶并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伤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 3、虐待、遗弃:持续、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有法定义务的人逃避生活支持,有辅助义务的人被遗弃; 4、配偶与婚外异性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 二、婚内怎么才算出轨 1、通奸,是偶尔的婚外情,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同居或重婚的程度。司法实践中,捉奸在床、无故与婚外异性深夜单独开房的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存在通奸行为。 2、同居,这里的“同居”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持续共同居住两三个月以上构成同居。 3、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所谓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指异性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等。比如有配偶又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举办婚礼等结婚仪式都可以认定为重婚行为。 三、出轨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出轨包括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一般的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重婚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