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是什么 |
释义 | 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是: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房的权利;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办理产权登记、办理户口的权利;中止支付价款的权利;检验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权利;索取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的权利;违约索赔的权利。 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有: 1、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妥的付款方式和价钱。 2、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 3、明确提出产权证到手的准确时间,不能无限制的拖发产权证。 4、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在为了更清晰的阐述协议内容的同时,往往还会有一份补充合同,但是购房者应该更加的多注意,仔细阅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文字陷阱。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有: 1、房屋基本信息是否一致; 2、付款方式以及如果没有依约付款的责任怎样承担等问题; 3、看清约定的违约金是如何表达的; 4、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问题,一定要明确具体; 5、产权登记的期限; 6、看清楚争议解决的方式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的中止支付价款权】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 【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的检验义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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