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要有培训场地,租期三年以上的。其次是必须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等一应俱全。然后需要到当地教育部门递交申办报告,等着验收批复。 一、办事程序: 1、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当地市教育局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或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 2、审批机关验证; 3、设立民办学校; 4、考查、审批。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筹设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承诺时限:3个月(每年2月份和9月份统一)。 四、收费标准:工本费。 民办学校土地怎样申请,民办学校土地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经窗口工作人员初审通过的,当场开具《民办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申请材料接收单》; 2、窗口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出具《考察报告》,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4、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到区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等手续,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