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方管理制度盛行于哪朝? |
释义 | 法律分析: 真正建立中央到地方一套系统管理机制的是秦朝,叫郡县制,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郡县长官皆由皇帝指派,事无巨细都由皇帝决断、天下富豪、贵族全部迁到首都控制管理,即使后来皇帝分封的什么王、侯都是名义上的,可以享受所封郡县的财政收入,但却没有军队,也没有实际的行政管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