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法律并不禁止用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所以,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进行抵押的。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