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资产的分类有那些 |
释义 |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按耗用期限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根据具体形态,长期资产还可以作进一步的分类;按是否有实体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资产分类是指资产按流动性质,一般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长期投资是指不可能或者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资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及大修理支出等。其他资产是指除以上各项目以外的长期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除应当遵守本法第二章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章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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