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集体户和个人户口区别是什么 1、集体户和个人户口区别如下: (1)落户地方不同。集体户顾名思义就是集体人的户口,落户的地址一般都是单位的地址。个人的户口一般都是独立的,是有自己的户口本的; (2)使用与管理不同。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的立户条件,或者是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的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3)缴纳社保方式不同。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去交纳社保,而个人户口则可以个人进行交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申请户口办理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经常居住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批申请,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对年满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的,须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4、反馈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5、打印表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