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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港澳台商独资金企业股权转让
释义
    一、港澳台商独资金企业股权转让
    (一)订立股份买卖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
    (二)提交香港公司股份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细则可要求股份转让须以契约(deed)的形式,但通常情况下股份转让的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
    (三)登记。若公司章程细则规定了股份转让登记的事项,董事局则须遵守。
    二、香港公司股份转移
    (一)股份转移指由于某些法律效果,股份自动转移给第三人。例如:
    1、原股份持有人死后,有关股份的业权自动转移到死者的遗产承办人。根据《公司条例》,某人士只要提供依法验讫的遗嘱或遣产管理文书,公司必须承认该人士的业权。
    2、股份持有人破产,其名下的股份业权,可由破产信托人接收。破产信托人可要求登记为合法股份持有人。根据现行法例,股份因法律效果而自动转移给第三者,公司如拒绝登记有关股份的转移,受让人有权要求公司说明其拒绝的理由,公司应在受让人提出要求登记后二十八日内说明拒绝的理由。
    三、股份转让服务项目
    (一)审阅公司章程是否有对股份转让作出任何限制
    (二)编制股份转让香港的董事会议记录
    (三)编制股份转让档,安排股份转让档给印花税处盖章及缴纳印花税
    (四)发行股份、编制股票书
    (五)更新股东记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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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2: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