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具体情况定。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 定金 作为订立主 合同担保 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 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