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的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指的是: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的增值税额 3、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 4、铁路运输费用计算的凭据 5、税收缴款的完税凭证 6、过桥过路费的同行发票 只要企业合法取得上面几类发票,就可以按照规定计算进项税额,然后进行增值税抵扣。 增值税抵减 增值税抵减所适用的范围包括了所有的纳税人,没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分。增值税抵减是根据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允许企业的有些之初在企业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时候进行抵减。 具体政策:纳税人在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和缴纳的服务费,是增值税抵减项目。 一、建筑工程发票抵税有期限吗 建筑工程发票抵税有时间限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 1、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3、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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