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林惠民保如何参保 |
释义 | 1.参保方式包括两种:个人在线参保和团体(企业)参保。 ①.个人在线支付参保:通过微信关注“桂林惠民保”公众号、微信扫码(扫描各类宣传资料中二维码)等多种方式,按页面指引办理参保手续,保险费通过在线付款的方式支付,几分钟即可完成。 ②.团体参保:为了便于部分企事业单位为职工集体办理参保手续,我们也开通了团体参保方式,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统一交费、统一参保,团体(企业)参保将由线下专人服务。 2.参保人群:①.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及在异地参加基本医保但符合新市民标准的桂林市民 ②.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3.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①.被保险人未参加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在异地参保基本医疗保险但不符合桂林新市民标准的; ②.不在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③.被保险人参加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但未经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的; ④.应由工伤、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 ⑤.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⑥.应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 ⑦.在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就医的医疗费用; ⑧.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的费用; ⑨.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以及被保险人自伤、违法、幽酒、吸毒、酒驾。 4.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八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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