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船工作需要的证件如下: 1、《海员证》海员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并签发的中国海员出入中国国境和在境外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海员的专用护照。 2、《船员服务簿》《船员服务簿》是记录船员本人的资历、有关训练和参加体格检查情况的证件,是船员申请考试、办理职务升级签证和换领船员适任证书的证明文件之一。 3、《船员服务簿》是记录船员本人的资历、有关训练和参加体格检查情况的证件,是船员申请考试、办理职务升级签证和换领船员适任证书的证明文件之一。 4、《适任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是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 高级船员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应当持有与其所服务的船舶航区、种类、等级或主机类别和所担任的职务相符的有效适任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六条,申请船员注册,可以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任何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船员注册申请之日起10日内做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给予注册,发给船员服务簿,但是申请人被依法吊销船员服务簿未满5年的,不予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