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历史股东即退出公司,与公司之间没有关系,不再是公司股东。 一、挂名法人要如何保护自己 挂名法人保护自己的方式如下: 1、挂名法人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挂名法人; 2、挂名法人辞职; 3、积极行使法人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4、向有关登记部门进行反映; 5、起诉。 挂名法人不想做的办法: 1、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挂名法人; 2、辞职。如果是公司的员工被挂名法人的,在提出要求得不到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辞职的方式,强制退出挂名法人; 3、行使法人权利。公司股东不让退出挂名法人,那么就可以通过行使法人一些真正权利,来迫使股东主动更换法人。比如需签字的不签字,收回自己的印章等; 4、向登记部门反映。实在退出不了,可以到工商登记部门投诉,举报公司虚假登记的情况; 5、在无法找到股东或者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法人挂名。 二、股东附属派生诉讼 股东派生诉讼的情形主要有:董事、监事、高级职员的违法越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诉讼,如董事、监事、高级职员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营业活动;董事、监事、高级职员和控制股东违反对公司所负的诚信义务或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诉讼,如董事、监事、高级职员严重的玩忽职守、浪费公司资产、出卖公司控制权、董事、监事、高级职员或控制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诉讼;公司股东对公司外部人侵害公司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等等。 三、公司有权强行要求股东退股吗 公司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的,只能达成协议后转让出资的方式退出股份。 1、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 如果符合《公司法》75条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符合《公司法》143条规定,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 2、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以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实际上就退出了公司,退股的法律目的也可以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