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可以向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提交本人的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就可以依法获得贷款。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 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 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