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同时符合这两种保障条件,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享受。具体讲就是,在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前,可以同时申请领取租赁住房补贴;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后,就不能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保障了,应退还次月(含)之后的租赁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