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生婴儿落户提供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婴儿落户提供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只记载母亲信息要求随父落户的,同时提交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父(母)亲的非婚生育说明;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