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人员应当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持原单位所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后应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