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或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重制卡手续。 不同地区办理流程不同,请先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参保人所持医保卡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实际不符的办理方式: 1.参保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2.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重制卡手续。 需要携带的资料: 1.加盖了社保经办机构资料更正确认公章的《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表》; 2.更改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