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是因为工作中的化学物品、放射物品等危险因素排放而导致的伤害,是否能申请工伤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作中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1. 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内; 2. 事故发生在工作场所内或者与工作相关场所内; 3. 事故发生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对于由化学物品、放射物品等危险因素排放导致的伤害,如果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则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接触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职业病,在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接触限值的情况下发生的,也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事件。”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下列情形,由保险机构认定为工伤:(一)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因工作引起疾病或者职业病的;(三)因执行公务受到暴力袭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伤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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