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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治安重点人员包括几类
释义
    法律分析:
    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之一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之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
    (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
    (三)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
    (四)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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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0: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