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麻痹症被认定为拒绝理由,如何申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聘用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对招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但是不得因残疾等病史拒绝录用。如果用人单位因为拒绝录用而被认定为违反《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状况、 宗教信仰、国籍、血缘关系等为由限制其招聘对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不得以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等不当因素为由设立不平等的条件。 3.《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残疾等病史拒绝录用残疾人,不得因残疾等病史降低残疾人的招聘标准。 4.《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条 残疾人遭受歧视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侵权人认为用人单位因其麻痹症而拒绝录用,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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