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于深圳市散居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原始总分增加5分后投档录取的照顾。 法律依据: 《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十六条 普通中学招收散居少数民族学生,应当降低10-20分录取。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招收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应当按照自治地方的政策待遇给予降分录取;对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按省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录取。市、县(区)所属的中等农业、林业、师范、卫生、水电等学校,每年应当安排一定名额录取本行政区域的散居少数民族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