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狗咬人主人负责任的,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该损害是由于被侵权人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除外,饲养人和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如果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原则。也就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可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谁来举证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