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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脑打的遗嘱,签字有效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机打的遗嘱签名字有效吗
    如果内容是打印而非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虽然有亲笔签名、手印和日期,但不符合《民法典》关于自书遗嘱的规定,不属于自书遗嘱,同时也不符合代书遗嘱的要求,所以该份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没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是不能进行公证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 民事责任 ,但并不意味着他们造成的损害便可不了了之。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责任承担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与子女生活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明确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不明确的,法律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3、对于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由于监督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学校、医院,如果这些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三、限制行为能力人怎样立遗嘱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效,也就是说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 机打的遗嘱签名字有效吗 相关的内容,一般都是用书面的形式去进行签名,因为机打的签名不能明确地证明是本人操作,还是会影响到法律效力的。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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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