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代持协议简版的内容有什么 |
释义 | 甲方(委托方):某某,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持方):某某,身份证号码。 丙方: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丙方某某有限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委托内容甲方是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持有人,甲方拥有公司现股本总额的%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股权。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表甲方持有公司股权,及按本协议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乙方总计持有公司股权的%,其中%为代表甲方持有甲方的股权。 2、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一、有限责任公司退出股东的方式有哪些? 1、股权转让 (1)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并非按照出资比例来享受优先购买权,完全由股东之间意定完成股权转让。 (2)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考虑到公司的人合性,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时,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这里需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购买股份; 另外当出现多名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应该考虑的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符合法定条件要求公司回购的情形 (1)对特定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减资 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的,可以不以等比例减资,这意味着股东可以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并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办理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部分股东减少其出资的,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股东们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流程,可以决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可以通过减少该股东的注册资本,从而达到退出的目的。 4、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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