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分户口无房怎么办 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的到准确回复。 以山东省为例: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三局《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号)、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夫妻离婚后一方及其子女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方便群众社会生活, 离婚当事人一方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和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按照“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的原则,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夫妻离婚后,一方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离婚证明材料、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申请迁移;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具有抚养权的一方迁移;另一方拒不配合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规定履行告知程序后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