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广东省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各类用水户执行自来水价格标准。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水费价格为1.9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7-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水费价格为2.9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水费价格为3.96元/立方米。 广州市阶梯水价水量计算方法:阶梯水价按每户用水人口数4人(含4人以下)为计量单位,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在户均第一级水量基数相应增加6立方米,在户均第二级水量基数上、下限相应增加6立方米,超过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值的计入第三级水量。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相关问题的批复》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1.9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7-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2.9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3.96元/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