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以曹妃甸新城为重点,全面加快建设步伐,临港商务区实施城区绿美亮净工程,推动南堡产居分离,建设品质之城。完善城市设施,扩大集中供热长输管网覆盖范围,延长天然气管网,抓好曹妃甸新城地热供暖工程,建设好唐曹铁路区内4个高铁站的站前路和站前交通枢纽,加快老城区雨污分流。继续引进优质教育、医疗、养老资源,推进“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