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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想离婚,找不到人可以如何解决
释义
    想离婚对方找不到人的,想离婚的这一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
    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后法院会对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法院会安排开通审理。
    经过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对方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其配偶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这样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一、最新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
    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的,需要下列手续:
    (一)一方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法院会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然后被告要进行答辩。
    (三)接下来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纳诉讼费。
    (四)进行调解,如果在庭前调解的环节调解成功了,则法院不再安排开庭审理。
    (五)调解失败的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六)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二、夫妻分居两地怎样起诉离婚
    夫妻分居两地要起诉离婚,首先就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在法院受理后,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分居满两年并且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的,分居就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接着就只需要等待开庭时间,然后到法院开庭。离婚诉讼案件属于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此可知,夫妻分居两地的,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在受理后,通常法院审理时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法院准予离婚,然后才会开始审理财产分割等事项。
    离婚案件在起诉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不过当事人书写起诉状如果存在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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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