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3、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4、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7、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能出租。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