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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工勤人员以后怎么解决?
释义
    法律分析: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还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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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3: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