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记账凭证的类型设置 |
释义 | 按其反映会计科目的方式,可设复式记帐凭证和单式记帐凭证。复式凭证则是每张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至少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科目,附件集中,便于复核查对。单式凭证,每张只记一个会计科目,内容分散。 按记帐凭证包含的业务范围,既可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和非货币资金的转帐业务分别设置记帐凭证。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收付款凭证还可以按现金和银行收支业务的不同,分别设置收款与付款凭证,或共同使用一种收款或付款凭证。转帐凭证可分复式或单式凭证。 从格式上分,记帐凭证可只设置一种同一格式的通用记帐凭证;或采用两种记帐凭证,即:收入凭证、付出凭证,或采用三种记帐凭证,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或使用四种记帐凭证,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收入凭证、转帐付出凭证、还可设置五种记帐凭证,即现金收、付款凭证、银行存款收、付凭证和转帐凭证。有的还可采用六种凭证。即:现金收、付款凭证,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和转帐收、付款凭证。以上设置方式可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业务的繁简和记帐分工情况进行选择。 作用如下: 1、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是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2、付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3、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与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 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 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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