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诉讼费标准为50至300元,财产分割涉及总额不超过20万元无需额外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包括案件受理费及指定日期出庭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的差旅、住宿、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分析 1、婚姻诉讼费收费标准为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不需要另外交纳费用;如果超过20万元,则需要按照0.5%的比例交纳费用。 2、婚姻诉讼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案件受理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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