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船税申报: 1、纳税地点:除新购车辆和过户车辆外,纳税人可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新购或过户车辆的纳税人应到税务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 2、申报纳税手续:纳税人应持机动车行驶证及上年车船税完税凭证或含已缴纳车船税信息的交强险保单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除上述资料外过户车辆申报时还须携带:过户发票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所有权变更年度完税凭证; 3、完税凭证的开具:车主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的,可凭交强险保单中的完税信息作为本年度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如果纳税人有特殊需要,也可以在缴纳税款的次月,持保单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开具完税凭证。车主在税务机关征收场所缴纳车船税的,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为本年度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 车船税有两种缴纳方式: 1、随车辆交强险一起缴纳,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2、自行到主管地税局纳税服务大厅缴纳。 综上所述,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当你享受国家为你提供的便利时,就应该认真履行个人应该承担的义务,因此,大家应该了解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积极缴纳车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