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 1、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 2、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买卖双方协商房屋的具体事项并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4、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5、买方付钱; 6、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一、北京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的材料: 1、地税局需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一套; 2、若卖方夫妻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套; 3、房管局需要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原件、新测绘图纸两张,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 二、北京买二手房需要的条件: 1、在北京连续满5年的纳税证明,或者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的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的,夫妻双方都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