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朋友欠了我一百块钱,还没还我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 |
释义 | 遇到对方欠钱不给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一般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我朋友欠我一百块钱还没还我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 遇到对方欠钱不给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一般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我欠朋友几百块钱,我现在还不了他,叫他朋友来找我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朋友欠钱不还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向法院诉讼。朋友欠钱不还的时候,首先应当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之后,应当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他人所欠的款项到现在仍然没有归还。诉讼费用需要原告在起诉的时候先进行支付,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案件结案之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就是我欠朋友几百块钱,我现在还不能还他叫他朋友来找我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朋友欠钱不还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向法院诉讼。朋友欠钱不还的时候,首先应当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之后,应当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他人所欠的款项到现在仍然没有归还。诉讼费用需要原告在起诉的时候先进行支付,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案件结案之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您好,我朋友欠了我六千块钱欠了四年了还不还我钱,转账记录也没有了, 欠款只有转账记录,如果法院认为证据不充分的,不会支持当事人的主张,所以当事人可以搜集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至于是否能够胜诉,则主要看证据是否真实充分。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有个朋友借我的钱好几年了,到现在还不还?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首先,朋友借钱不还,只要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出借人就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还钱。并且,在诉讼时效内可以随时起诉,不受其他时间限制。其次,向法院起诉时,要确定诉讼时效,而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1、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内。比如,一般人借钱会说好几时还钱,并且会说明具体到什么时间内还,过了那段时间没还的,出借人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了。2、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从债权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内。因为双方都没说过几时还钱,所以就从出借人主动要求还钱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并且也是三年的时间。如果三年时间内一直有向对方起诉还钱,那么只要提供证据表明有在诉讼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不过最长不超过2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