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证的作用如下: 1、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2、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4、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5、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 居住证的用途如下: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