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物与宣传不符怎么处理 |
释义 | 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形时,误导消费者购物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可以向商家请求退款、退货要求赔偿损失。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广告代言人的违规行为有哪些 1、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2、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3、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4、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二、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1、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2、假冒他人专利的; 3、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的; 4、在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 5、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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