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 1、需要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支付等事项,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股东将相关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相关职务; 4、召开新股东会议,经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相关职务,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天内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然后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新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定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