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医大一院医保报销比例 |
释义 | 1、门诊补偿报销范围: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报销范围: A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 x 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 CT 、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1、门诊报销流程 参保新农合居民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定点门诊医疗机构按照新农合现有金额直接减免医疗费用,超出部分由新农合居民自付。 2、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流程 参加新农合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由该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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