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一般是至少一式两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决定,最少是两份,一方至少需要持有一份。而施工合同一共需要6份。首先当事人一人一份。一般不需要区分正副本,若要分正副本,正本只要两份,建设方与施工方各执一份,其他的均为副本。需要存档的单位有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档案管、税务、建设主管部门。当建设工程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若没有分正副本,应参照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一、签订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审查工程承包范围 需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等。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什么情形下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五种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这里的实际施工人还需要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质量管理人及核实人员是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人的人员;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建设工程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