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位住房公积金系统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流程转出: 1、申请转出:个人需要向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确认转出原因:个人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转出原因,例如因为购房、还房贷、退休等原因。 3、办理转出手续:在确认转出原因后,个人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证明、退休证等,以证明转出原因和符合转出条件。 4、等待转出:在提交证明材料和缴纳手续费后,个人需要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和审核通过后的转出时间,一般需要等待7个工作日左右。 住房公积金钱取出来的材料: 1、身份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人公积金账户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申请表:提取人填写的提取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贷款还款证明等;缴纳住房租金需提供租房协议、房屋租赁等;个人住房贷款还款需提供相关的银行证明等。 综上所述,在取出住房公积金前要仔细考虑,并确保取出后不会影响到自己的贷款、退休金和福利待遇等方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