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到学校的就业处开具学历证明。如果你还没毕业,或还没有拿到证书,应该去找你的辅导员老师或者学生处老师,每个学校都有学历证明的单子,写上你的信息,去学校专门的部门盖个章就好了,或者从学信网上打印学籍信息。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