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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述我国常见的突发事件的分类
释义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有哪些
    (1)按照成因:自然性突发事件、社会性突发事件。
    (2)按照危害性:轻度、中度、重度危害。
    (3)按照可预测性:可预测的、不可预测的。
    (4)按照可防可控性:可防可控的、不可防不可控的。
    (5)按照影响范围:地方性、区域性或国家性、世界性或国际性地方性突发事件。有限范围发生,影响范围小。一般只需当地政府应急处理机构应对,无需外来协助。但当地政府有责任义务及时向上级报告,以备扩大延伸和恶化时提供援助。
    区域性或国家性。需中央政府出面调度资源救援处理,也需各省或当地政府积极协调配合。民间资源援助也必不可少。
    世界性或国际性。
    (6)2006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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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50:23